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作者:供稿审核人:

1. 负责审理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查调查、纪检监察干部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的案件。

2. 承办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

3. 负责案件质量检查工作。

4. 负责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追踪检查,做好教育回访工作。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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