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作者:供稿审核人:

1. 负责监督检查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直属附属医院纪委落实纪检责任。

2. 承办党员涉嫌违纪或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指导直属附属医院纪委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工作。

3. 负责监督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督促落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4. 负责党内监督、问责等工作。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学校非省委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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