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管理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作者:供稿审核人:

1. 负责受理对学校党委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受理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

2. 负责统一受理有关问题线索以及直属附属医院纪委有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负责案件管理系统的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3. 负责廉政档案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