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根据学校“明纪尚廉、永葆初心”廉政建设系列活动安排和校纪委《开展〈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方案》要求,12月20日下午,校纪委书记张宗伟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题,为纪检监察干部讲授党课,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
张宗伟从介绍“四种形态”的基本含义入手,对“四种形态”的提出背景、运用“四种形态”应把握的重点、运用“四种形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应当严把的要素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并联系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对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在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中做出表率,提出了明确要求。
张宗伟指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从量变到质变的梯度轨迹,形成了一个从轻到重的监督执纪架构,是党内监督特别是纪律审查的创新理论成果,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是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直接武器。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四种形态”都有全新的、规范的表述。
他指出,当前,在运用“四种形态”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认识不够、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在谈话函询上深化,提高谈话质量,增强刚性约束。在运用“四种形态”时,要把握好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违纪事实和性质、违纪行为时间节点、违纪行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等十个要素,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张宗伟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既是责任担当、也是科学方法,既是理念创新、也是实践过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好、用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深化对“四种形态”的科学认识和实践运用,着力提高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对于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强化作风建设,提高自律意识,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本职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示范性。参加学习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一致表示,将认真学习领会课程内涵和要求, 把推进《条例》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去,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在第一、第二种形态上多下功夫,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维护学校良好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