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滨州医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在学校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和学校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中加强监督严肃换届纪律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选举的部署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做到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对换届中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营造良好换届风气,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换届纪律
学校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和学校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工作,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意义重大。全校上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要求和学校党委意图,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从实抓好换届工作。要严肃换届纪律,严格贯彻“九个严禁”要求,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信息等干扰换届的行为,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实行从严追责,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要在校内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通过换届,换出精气神、换出新境界、换出新气象,换出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压实换届纪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要压实“两个责任”,学校党委对换届纪律承担主体责任,学校纪委对换届纪律承担监督责任。学校纪委要对换届工作中的风险点进行提前分析预判,有针对性地预防可能发生的问题,对涉及换届风气监督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学校党委请示汇报。及时督促提醒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对因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影响恶劣的,严肃问责追责。
(三)加强换届工作纪律宣传和教育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代会换届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酝酿推荐工作开始前,要围绕换届纪律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将本通知内容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所有参加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的人员和有被推荐资格的人员,把换届纪律和规矩向干部说清楚、讲明白,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坚守党性原则,充分认识到违反换届纪律的严重危害,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坚决抵制非组织活动。党委相关部门要通过校园媒体扩大宣传范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和纪律防线,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四)强化换届过程的督查督导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委相关部门要把严明党代会换届工作纪律作为履行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选举规定、侵犯党员和代表权力等行为,坚决防止拉票贿选等各种不正之风。要按照“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强化对党代会换届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注意听取广大师生对换届风气的意见建议,特别关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反映。要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组发〔2015〕9号),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做到全程留痕,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党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五)严查重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
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整治换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工作开始前发现并查实违反换届纪律的,取消被推荐资格;酝酿推荐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是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党代表和学校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取消预备人选资格,同时,情节严重的,先免去现职或者责令辞职,再根据情况作出调整、降职等进一步的组织处理,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单位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出现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及时查办,对查实的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严肃责任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对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曝光。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换届纪律监督工作,严肃换届风气,成立换届纪律监督工作小组,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校纪委副书记、校纪委委员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主要负责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核工作。
(二)学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等要随时沟通、密切配合,保障沟通协调到位,对换届纪律方面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同研判,抓早抓小,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证党代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换届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535-6913230。
举报信箱:byjwbgs@126.com。
中共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