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烟台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秀香就学习贯彻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今后执纪监督问责的基本遵循。各级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对《准则》和《条例》要真学真懂,采取多种形式,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将法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约束自身言行,做严以用权、廉洁从政的表率。要学以致用,坚定不移地以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严明的纪律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要始终保持反腐力度不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要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会议要求,要认真谋划,协助市委抓好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把法规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加强学习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烟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