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不仅是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的明确界定,也是派驻机构深化“三转”的方向,是职责使命的进一步回归。而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应实现“三个转变”。
由“少”到“多”的转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布局。之所以说“新”,就在于由原来重点办理少数党员干部的违法乱纪案件转到用纪律约束全体党员、全体干部,由关注“少数人”转变为关注“多数人”,实现纪律监督的全覆盖。这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途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的理性回归。惩处“少数”腐败分子固然非常重要,但关注“多数”党员干部的遵纪守规行为,通过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管住大多数,正风反腐的效果会更大,人民群众会有更切身的感受,党的执政根基就更稳固。因此,我们要把办理少数人的案件和约束大多数人的行为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约束大多数党员的行为遏制腐败增量,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减少腐败存量。
由“上”到“下”的转变。目前,在正风反腐方面,还一定程度的存有上边动、下边不动,上层忙、基层不忙的状况,而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就是要由“点”到“面”,使全局动起来,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监督执行党的纪律,使每个党员都感到纪律就在我身边,谁也不能置身事外,变“上层动”为“上”“下”互动、全局都动,从基层抓起,从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党员抓起。通过面向全体党员的监督执纪,发挥抓纪律、抓规矩落实的“四两拨千斤”作用,提高每一个党员的遵纪守规意识,使群众切身感受到党风政风的转变。
由“大”到“小”的转变。在全党严厉惩治腐败的形势下,有的同志认为查办大案要案、打“老虎”才能起到震慑效果,才算成绩,于是把眼光和力量盯在找大线索、挖大问题上。这在一定时期无疑是对的,也是消化腐败存量所必须的,但同时必须切实纠治那些违反党纪政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因为,好多“大问题”都是由“小问题”积累而成的,如果“小问题”管不住,“大问题”永远也处理不完;把“小问题”管住了,就难以发展成“大问题”,才会逐步遏制腐败增量。因此,“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就是要抓早抓小,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通过治理违规违纪的“小问题”,减少和遏制违法乱纪的“大问题”,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
基于以上认识,派驻机构进一步深化“三转”的方向,就是要实现“三个转变”,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着力加强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监督。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驻在部门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知进退。(作者系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