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各地区将预防教育作为防治腐败的一剂“良药”

发布日期:2011-04-08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作者:Admin供稿审核人:

近年来,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腐败大案时有发生。对腐败这一“顽症”,到底有没有“良药”?各国各地区都在不断研究、思考和探索。目前,重视对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预防,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措施,已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共识――
香港:教育触角无处不在
香港廉政公署社区处专门为幼儿园的孩子编写了一本《廉洁的香港我的家》,书中运用儿歌、卡通画、短文警句、寓言故事等孩子们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讲述廉洁的内容。中小学专门开设廉政课,廉政公署也编写了专门教材《建设廉洁繁荣的新香港》。教科书中有研讨文章,有典型案例,有拒腐不沾的政府公务员、商界和企业界人士的事迹。廉政建设、廉洁教育从青少年抓起的用意,就是为了不断提醒港人对贪污腐败的憎恶,对清正廉洁的追求和向往。香港廉署制作许多电视片、广告片,宣传肃贪倡廉,大街小巷随处都可以看到有关肃贪倡廉的宣传画和条幅。每到节日,公务人员都可能收到一个笔记本或电话簿,上面印有《香港防止贿赂条例》,同时注明接受利益规定标准的有关提示。香港的地铁站台、公交车内、高楼大厦上都有政府制作的各种宣传画和标语,告诉人们要保廉促廉。回到居住的社区,也会有宣传画、布告等对你和家人进行入情入理的教育。打开电视、收音机,翻翻报纸杂志,媒体充分发挥着舆论监督作用。可以说,教育的触角已延伸到政府每一个部门、社会每一个角落。这种社会化的教育,靠的是政府的重视、 主管部门的协调和广大公民的踊跃参与。
美国:多种培训贯彻道德法规
为了让政府雇员人人熟悉道德法规,并将其融入日常工作中,美国政府道德办公室(英文简称为OGE)制定了两级培训体系:OGE负责对各部门道德官员进行培训,各部门道德办公室负责本部门雇员的培训。其中道德官员在确保本部门员工遵守道德法规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
由于道德官员多为兼职,为确保他们具备执行廉政项目所需的知识,OGE通过面授、提供培训教材、年度会议等方式,向部门道德官员提供培训和教育。近年来,OGE还加强了对道德官员的网上培训,并提供一些培训材料,供部门道德官员培训本部门员工使用。而《行为准则》是新雇员的必读教材,因为该准则对预防官员陷入利益冲突具有关键作用。
OGE还会将每年发现的违规案例编入培训内容。此外,OGE和各部门道德官员的一个重要职责是答复咨询。如果政府雇员拿不准自己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应立即向本部门道德官员咨询,而不应假定自己属于例外情况,结果触犯利益冲突刑法,给自己带来严重后果。OGE最新推出的一份培训材料就名为《要么接受建议,要么付出代价》。
在政府行政部门廉政文化建设上,OGE和各部门廉政道德办公室建立了伙伴关系。基本上每隔4年,OGE就对各部门执行道德法规的情况审核一次,内容包括:部门从事道德法规工作的人员是否足够;廉政道德官员是否很好地行使职责;部门是否很好地将《行为准则》融入本部门工作实践。如果审核中发现问题,则发出限期整改令。为了让各部门领导更好地重视廉政道德培训,OGE每年都要在行政部门雇员中就本部门领导是否重视廉政工作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每隔18个月,OGE和各部门的监察长以及政府透明办公室合作,评选模范廉政项目,鼓励那些在部门廉政建设中具有创造性的做法。
据介绍,这些模范项目包括:把《行为准则》制成道德日历;将部门道德官员与部门首长的谈话制成幻灯片作为本部门的培训内容;编写与廉政相关的咨询邮件,定期发送给部门所有职员。这种定期发送的廉政道德信息及时指出雇员工作中可能涉及的道德和利益冲突问题,并在一些重要日子,提醒雇员注意节日期间收受礼品的规定等。部门间的道德官员还成立了跨部门道德委员会这一非正式组织,一般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的中午定期聚会,就培训技巧、网上发布道德自律信息、对承包人的管理、如何提供建议等进行讨论,交流情况,分享经验。
英国:教育寓于道德建设中
英国政府认为,道德建设是廉政教育的基石,道德水准的提高必然会增强公务员队伍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因此,他们对公务员的许多规定都是在道德层面进行的。比如对公务员制定的六条原则,即诚实、负责、客观、政治中立、保密和公平录用。诚实即不作假;负责指公务员对其上级负责;客观指对上级提供客观的建议;政治中立指不介入政党之争,不发表政治见解;保密指不滥用政府的信息;公平录用指招聘公务员时择优录取。其中,前三条都包含了道德方面的要求。这个传统一直被继承下来,直到今天英国内阁办公室制定的《公务员行为准则》,还都保留了这些内容。英国重视对人的正面教育,强调人的道德水准的提高。他们的道德建设是成体系的,比如行为准则,有《公务员行为准则》、《议员行为准则》、《部长行为准则》以及《特别顾问行为准则》,基本涵盖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各个层面。剑桥有一个著名的政府道德研究中心,从系统论的观点提出了政府道德建设的七个要素,强调道德的基础和示范作用。
法国:注重廉洁诚信教育
法国的公务员队伍大多来自国家行政学院、司法学院和高等商学院等名校,受过严格的教育,对国家行政管理人员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国家法令、法律法规及司法制度都有深入的了解,有自觉遵守相关法令的良好基础。但国家仍然非常重视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和操守的培养教育。《法国公务员总章程》规定:公务员有权利享受经常性的职业培训,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以保证公务员培训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提高行政效率是公务员培训的落脚点,近年来,培训内容增加了廉洁教育,有的将重大腐败案件汇编成册,对公务员进行警示教育。在企业的教育管理方面,由出口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制定预防腐败的有关规定,与大型企业和私营企业签订协议,要求企业作出廉洁承诺,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
印尼:将反腐课程纳入教学大纲
印尼政府决定从明年起把反腐败课程纳入各阶段教学大纲,使青少年从小培养廉政意识和反腐败精神,塑造遵纪守法、公平正义的道德品行。
目前,印尼教育部已与根除腐败委员会组建联合小组,着手研究教改方案、教育方法和教学模式。教育部课程管理中心主任戴安•哈莉雅蒂说,有关国家教育制度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规定了教育体系中必须包含反腐败的教学内容,因此,教育部早在2004年就开始起草反腐败教育规划,并启动了相关课题研究,拟定把反腐败内容融入到品德教育、宗教与社会教育、反对毒品和暴力等课程的具体教学之中。 
芬兰:打造知法守法教育环境
芬兰法律专家认为,芬兰腐败案件少与公民道德水准以及民族历史传统和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有着密切关系。长期以来,在北欧严酷的自然环境中得以生存的芬兰人形成了特有的民族性格:坚韧不拔、内向自律、善良宽容、诚信忠厚。至今,芬兰仍保持着纯真古朴的道德准则和良好的社会风气。在芬兰,贪污受贿、侵吞社会财富等非劳动所得如同偷盗抢劫一般,被视为卑鄙肮脏的不义之举。人们不愿投机取巧,通过歪门邪道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是习惯于通过脚踏实地的劳动和正当努力去创造和获得财富。
芬兰儿童从小就学习社会学课程,在高中学习法律知识。这样,青年人在步入社会前就已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在芬兰,具有法律知识是各级政府部门录用工作人员的必要条件。所有进入政府部门工作的官员一律要宣誓守法,并在任何时候都能清醒地意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并准确地把握社交和腐败的界限。同时,芬兰的大众媒体拥有很高的自由度,十分关注即使很轻微的可能导致贪污腐败的行为,为谋求个人私利而受贿或行贿的想法是不被接受的,更不会被人容忍。
新加坡:传统教育缔造社会和谐
新加坡在大力引进外国人才,学习西方科学技术的同时,非常注重用东方传统的道德伦理来培养学生,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校风和社会风气。如对青少年进行廉政意识的教育,在中学普遍设反贪廉政课,在专门的品德辅导课上,“饮水思源”、“自律自勉”、“同舟共济”等价值观成为学习重点,集中表现就是整个学校以“自强不息”为校训,教育学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思想,以此培养出学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昂扬向上的作风;对社会不同行业、不同阶层通过有针对性地举办讲座、报告、讨论、展览等进行廉政教育,力求在全社会形成廉洁光荣、贪污可耻的氛围;对公务员进行爱护国民,忠于政府,奉公守法,遵守纪律教育,特别是大力提倡和发扬中国儒家学说“仁、义、礼、智、信”的积极因素,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理念,教育中特别重视诚信是和谐之本,融合则是和谐之道。
瑞典:重视公民诚信建设
瑞典把个人的信息联网成一个系统,以备各部门随时查阅。每一个人的诚信记录,对于其能否立足于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人在任何时期、任何领域违纪违法的不良行为,都会被记录在案。这种记录对于就业、晋职都会有重要影响。在这种视诚信为生命的社会氛围中,公职人员更加重视自身的行为和形象,在公务活动乃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随时随地都会要求自己自律检点。特别是受到开除处分的公职人员,虽然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不允许再找相应的公职工作,但由于有此不良记录,再就业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对于瑞典国家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瑞典,很少有人会幻想通过贪污受贿来发财,因为那是非常羞耻的事,这与瑞典整个民族的道德水平是分不开的。
德国:德育的目标是塑造品格
德国教育理论认为,德育的目标不是教给人们现成的东西,而是塑造品格。品格是支配人的行为和态度的内在精神统一体,它是在后天的环境和教育中形成的。德国各州的学校法中关于德育的规定,都将遵守行为规范,做到公正、诚实、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具有群体精神、承认并且运用自由和民主的基本条例、履行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列为重点。在德国的家庭教育中则强调培养子女的生活能力、履行义务的能力、行动的能力以及批判能力。要求孩子们具有诚实、勤奋、秩序、公正、正直、团结、容忍、认真等品格,这些后天的塑造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抑制腐败思想的滋长,也有助于培养人们自觉远离腐败、自觉抵制腐败的意识。
与此同时,他们尽量选择素质高、遵纪守法的人到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岗位工作。明确规定,欠债的或社会关系比较复杂的公务员,不允许安排到容易发生腐败的部门工作。他们注意加强对公务员的廉政教育。规定部门领导要亲自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指出易发生腐败的环节,提醒他们注意预防。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熟记有关规定,并签字确认遵守。对在易发生腐败岗位工作的公务员经常轮换。他们认为,公务员在敏感岗位工作3年就有被腐蚀的危险,工作5年以上发生腐败的几率更高。(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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